摘要
“避害型”领导行为常表现出“趋快绩”“稳仕途”“笼人心”“垒黑财”等目的性特征。从形成机制分析,“避害型”领导行为背后隐含四重逻辑:一是高压问责态势下领导干部心态失调,二是竞争性干部选任存在工具理性缺陷,三是行政系统内外部监督尚未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服务意识淡薄与本领恐慌扭曲从政初心。破解“避害型”领导行为的关键在于健全问责容错机制、严把干部选任关口、完善履职监督体系、创新干部召回机制。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9期32-35,共4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场域中的数字劳动研究”(项目编号:20CX0400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