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赵树理的乡村问题小说大多有一个说理的情节模式,以此推进乡村社会秩序的变革。作家沿袭了山西息讼会的民间传统,结合现代法治形式,通过说理的方式,力图解决一系列乡村具体问题。作家没有简单地将政治话语置于乡村话语之上,而是遵循乡村社会的伦理逻辑,在传统的情与现代法治之间,通过说理的方式来寻找“理”的平衡。情、理、法三者的扭结体现了作家对复杂的乡村社会秩序切身的理解与把握。
作者
赵晶晶
江腊生
Zhao Jingjing;Jiang Lasheng
出处
《中国语言文学研究》
2021年第1期182-189,共8页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tudy
基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解放区文学的文化场域与叙事伦理研究”(项目编号:ZGW15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