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吐鲁番水磨分水案的发生,除了资源匮乏以及分配方式的原因以外,还应当从水资源的公共属性出发来进行考察。为了化解公共资源的分配难题,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吐鲁番地方社会运用集体协作的模式,生成了习惯法之上的地方水利秩序。这些秩序包括了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先占权问题,以及空间内的区域划分规则。这些规则不仅被地方民众广泛接受,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官府的肯定,成为官方审理水利纠纷的重要参考。地方与官方的互动与配合促使了地方水利秩序的生成。
作者
贾丝婷
张莉
Jia Siting;Zhang Li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49-56,共8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新疆专项“清代以来新疆屯垦及其效应研究”(19VXJ0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西北地区发展的历史经验”(17JJD77001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