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际法在网络空间领域的核心地位已经确立,并在网络安全领域开始形成“硬法”规范和“软法”规范齐头并进的国际法规范新框架。然而,在国际法如何适用于网络安全领域的问题上,各国仍然存在明显的分歧。当前,中国正朝着成为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的目标不断努力。为此,须要继续积极和有效地参与由联合国政府专家组(GGE)和开放式工作组(OEWG)组成的“双轨制”主导下的网络空间国际法建构活动。此外,也要认识到:以“协商一致”为基础的“双轨制”机制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在网络空间国际法的形成过程和最终表现形式方面全面发挥大国影响力。因此,需要考虑在“双轨制”框架外有效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法建构的其他路径:第一,尝试利用区域机制(比如上合组织)推动缔结认识论合作型的国际条约;第二,探索能够在国际层面“有效传达”本国立场、意见与建议的做法(单方面行为);第三,完善能够为“有效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法建构服务的本国法律实践。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93-105,共13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博弈的中国主张与话语权研究”(项目号:20&ZD2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