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的设计,普通高中设置了两类学业水平考试,即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其中“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面向全体高中学生,是对学生高中阶段信息技术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的标准参照考试”,而“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主要用于学生升学,即为高校入学提供依据”。
出处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21年第22期15-19,108,共6页
Chin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