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与民主、法治密不可分。民主立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具体应用,是推动民主治理、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智慧结晶,其立法过程是广泛征求民意、集中反映民智、充分保障民权的过程,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和基本要求,也深化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探索和实践。
出处
《前线》
2021年第11期67-69,共3页
基金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党建引领首都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LLZZB03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