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各券种的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不仅阻碍了市场的统一发展和互联互通,而且增加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负担。为减轻发行人负担,给投资人提供更加标准化和高质量的分析数据,促进市场的统一发展,建议采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的国家分类标准,分步推动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标准统一和数据共享,加强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最终实现信息披露的"一次编辑、一次报送、多方共享、多平台披露",切实为企业减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出处
《中国经济报告》
2021年第5期106-109,共4页
CHINA POLICY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研究》(20AZD034)的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