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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送钱给弟弟,虽是个人投资所得妻子也有权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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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简介丈夫因弟弟购房,未征求我的意见即悄悄送给他15万元。我偶然获息后便坚决反对,并以该款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弟弟返还或作为借款日后归还。但丈夫认为该款是他投资所得,其有权单独处置。弟弟也认为我无权干涉,理由是哥哥向其赠款是真实意思表示,其已经实际接受,自然不能要回。请问我究竟能否要回?
作者 颜东岳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21年第21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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