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征收农业税要实现的功能,是用之于民和服务于民,与封建社会征收农业税用之于和服务于统治阶级有着本质不同。中国共产党在21世纪之初的时间节点作出农村税费改革的决策,是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历史逻辑的必然,是“大仁政”前后周期转换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村税费改革实现农民负担由治标到治本的历史性之变,成功走出了农民负担“黄宗羲定律”陷阱,促进了政府职能转换和公共服务新政的形成。国家承接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成本和构建公共财政下新的农村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是农村税费改革成功推进的宝贵经验。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1期86-89,共4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工程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百年道路、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研究”(项目编号:2021mgczd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