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语言中有一种特殊的提示句,该句中由于“的”字结构包含着提示成分,而提示成分与分列项是同位关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由“的”字结构统领分列项的特殊句式,即“的”字结构分列句式。但是,目前,该句式分列项的句法结构却是不同的,主要有“的”字结构、谓词性结构、名词性结构和混合结构四种类型。文章对分列项的四种结构进行分析,认为分列项不能是“的”字结构,“的”字结构不能指称“情形”;分列项可以是谓词性结构,谓词性结构可指情形;分列项不能是表示“人”的名词性结构;分列项可以是谓词性结构与兜底条款的结合。
出处
《辞书研究》
2021年第6期72-81,102,共11页
Lexicographical Studies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建设项目“法律语言研究”(项目编号0510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