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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邀请招标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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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邀请招标项目中,被邀请的供应商能否组成联合体投标”以及操作上的细节问题,容易引起争议。就此,笔者结合《招标投标法》体系的法律规定分析探讨如下。邀请招标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投标法》并不禁止邀请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主体资格,《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作者 白如银
出处 《中国招标》 2021年第11期27-30,共4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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