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民法典的新规定对总则编(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的修改,其中重要的是在总则中增加了不违反公序良俗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见《民法典》第8、9条),新增赋予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见《民法典》第18条),新增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由10岁调到8周岁,同时将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也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围等规定……为了使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特选取如下3个案例跟大家分享。
作者
向世靖
杨晓峰
XIANG Shijing;YANG Xiaofeng
出处
《长江蔬菜》
2021年第23期68-70,共3页
Journal of Changjiang Vegetab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