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2018年水利部相继下发相关通知文件,明确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于水利部出台的文件,结合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验收工作实际,详细介绍了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评估,以及设施自主验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评价、水土保持设施质量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评价等四方面,并在总体验收结论基础上提出了后续遗留问题建议。该项目可为类似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计、竣工和验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出处
《珠江水运》
2021年第21期105-107,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