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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微权力”监督 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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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权力更加集中。针对这一现实情况,宜宾三江新区以加强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制定出台“35项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全面加强基层人、权、钱、事四个方面权力监控,通过织密监督网络、创新制度机制,指导村(社区)干部规范高效履职尽责,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问题。
作者 李德勤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 2021年第22期73-7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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