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五条中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修改为"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1年第31期61-62,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