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颜真卿艺文观念集中体现于《尚书刑部侍郎赠尚书右仆射孙逖文公集序》,其核心主张有三:情理有度,"本乎歌咏,终乎雅颂";形神兼备,"质文适中,并须两存";古今变易,"雅郑在人,理乱由俗"。其书法观记录在《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和陆羽《怀素别传》。与文学观念对应相合,"勿使无度"之笔势、"雄媚"之字势,"篆籀"(古)、"草隶"(今)熔铸之体势,是颜鲁公书学之精髓。这些精妙的阐述,体现颜真卿书法与艺文观的统一性,以及对颜氏家学传承的贯通性。
出处
《中国美术研究》
2021年第2期115-118,共4页
Research of Chinese Fine Arts
基金
2018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传统文化观下四大儒门家风传承与转化研究”(立项号:2018BZX015)
海南师范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