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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娱乐项目致参与者损失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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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自甘风险原则”以来,司法实践中,不少活动的管理者和项目经营者在面对纠纷时会提出自甘风险原则予以抗辩,但自甘风险原则不能滥用,应当有明确的界限。风险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相对于一般参与者来说,其是活动和项目的受益者,对活动的风险更加了解,对如何防范风险理应承担更高的责任,否则会造成组织者和经营者怠于履行责任,从而引发更多的风险。
出处 《中国审判》 2021年第20期104-105,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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