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所要保护的是作者的独创表达,并根据不同的表达方式归类为所属的作品分别予以保护,有时还可以同时属于多个类型的作品。如果用显微的方式对一个作品继续细看,就会遇到一个困扰了司法实务许久的问题:一个作品当中的角色或虚拟人物是否也应获得与其所属整个作品同样的保护?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是否还有可能透过其他的途径(如不正当竞争等)受到保护?这个问题由于近来几宗涉及后人引用在前知名作品当中的角色来撰写所谓的“同人小说”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兴趣和讨论。本文拟对作品当中的角色与虚拟人物是否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以比较法的方式进行梳理,以期对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出处
《中国版权》
2021年第5期50-57,共8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