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形态对我国政商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既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也造成严峻挑战,必须辩证看待。数字经济形态下,受诸多因素影响,政商关系演变呈现三种畸形形态,即“亲”而过度,造成数字经济主体对政府权力的僭越;“清”而不“亲”,对数字经济干预过多或监管过度;形式数字化、过度数字化,使政商关系沦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处理好政商关系的核心是划清政与商的边界,实现“亲”“清”相宜。聚焦当前畸形政商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在众多要素的协同作用下整体变革、综合治理。
出处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2期60-63,共4页
People's Tribun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培育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SK2020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