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吉林省:立法防治“无烟的森林火灾”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林业有害生物是“无烟的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破坏非常大,国务院已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中。为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1年第20期53-5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