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不断构建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要求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部分,公证制度在设立之初就被赋予了减少诉讼的职能,对债权文书进行赋强公证,对高效化解债权债务纠纷有着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优势。但赋强公证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法律基础薄弱,现有规定太过笼统;公证机构办证程序繁琐,核实与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缺乏与法院的联动配合机制,执行难;等等。因此,应当完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法规,规范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模式,提高赋强公证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