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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信部:未经同意不得发送营销短信。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近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出处 《检察风云》 2021年第22期8-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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