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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官全家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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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某访因受贿人民币621万余元、美元10万余元,尚有人民币480万余元、港币4.5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曾被称为“蜀中第一贪”。郑一审、二审被判处死刑;其妻子、儿子因涉贪也获刑。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对郑某访案经审核改判为无期徒刑。此案虽被改判,但案件至今发人深省!
作者 陈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1年第22期66-68,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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