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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拟订资政院院章上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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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庚子事变,创巨痛深,亡国之患,迫在眉捷。朝野上下达成改革的共识,清廷遂掀起了史称"清末新政"的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廷派遣镇国公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五大臣回国后,建议筹办宪政,以挽救危局,得到清廷的同意,于是,新政进入"预备立宪"阶段。光绪三十三年八月,清廷下旨称,上下议院是立宪政体行政之本,只是中国上下议院未能立即成立,应先设置资政院,以作为议院基础,谕令溥伦、孙家鼐为总裁,拟订资政院院章。光绪三十四年六月,溥伦等上奏拟订资政院院章折,奉旨:"依议。其余八章着即迅速妥订具奏。"
作者 刘文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F0002-F0002,共1页 Historical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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