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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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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本罪名属于选择性罪名。刑法理论一般将本罪简称为赃物犯罪或赃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作者 张明楷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43期53-55,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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