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金史·党怀英传》勘误一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金史》卷一二五《党怀英传》:大定十年,中进士第,调莒州军事判官,累除汝阴县令、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翰林待制、兼同修国史。^(①)按:"莒州"误,应为"城阳"。金代传世文献表明党怀英于大定十年(1170)调"城阳军事判官"。金代赵秉文撰《中大夫翰林学士承旨文献党公神道碑》:"大定十年,中进士优等,调城阳军士判官,迁汝阴县令。"^(②)
作者 公维章
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64-164,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