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劳动形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融入到劳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劳动形式——数字劳动。但与此同时,数字劳动的概念界定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新型劳动形式是否依然遵循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基本原则仍然存在争议。从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入手,界定数字劳动的概念与属性,对现存的数字劳动形式进行分类,从政治经济学视角阐述其价值和剩余价值产生过程,旨在坚守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第6期30-37,共8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