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和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是必然趋势。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国家为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千方百计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多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愈发重要。
出处
《中国招标》
2021年第12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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