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德格尔从人与存在的根本关联出发,将筑造与居住揭示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通过设立位置而对天、地、神、人四重整体进行庇护。如此,筑造与栖居本质上就是存在的事件,是存在自身的运作。列维纳斯则从自我与他人之间不可还原的伦理关联出发,把居住理解为自我借以出离存在、建立自我内在性的基本方式,把居所揭示为人类活动的可能性条件,赋予其以超越论的开端地位。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对居所、居住的不同思考折射出西方哲学理解人之为人的两种进路:是从人与存在的关联出发理解人的本质,还是从人与人格化的上帝(具体化为他人)之关联出发理解人的本质。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04-113,共10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列维纳斯文集》翻译与研究”(20&ZD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