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期。劳资冲突时有发生,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容易演化为群体性劳资冲突。对于备受政府关注的群体性劳资冲突,仅当作一般劳资纠纷找寻治理措施是显然不够的,通过事前预防才是最优路径。群体性劳资冲突是长期积聚的"燃烧物"--劳资矛盾释放的特殊形式,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透视其产生根源、性质及突发性的基础上,找寻群体性劳资冲突产生的原因,通过提高劳动者民主法律意识,引导合规维权;加强企业管理,完善企业劳动争议内部预防;发挥工会协调作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等措施,多元预防。对于已经发生的群体性劳资冲突,首先明确分工,快速启动预案,在厘清诉求的基础上分类处置。通过事后追踪,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劳资冲突事件的再次发生。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68-75,共8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家政服务业法律规划研究”(项目编号:19BFX174)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老龄化背景下家政服务业法律规划研究”(项目编号:17CFXJ0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