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城市是城市发展主体自觉的必然结果,内在实现了人民主体与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彰显城市发展的主体价值,而且指向人民主体的空间展开与实践。可以说,人民城市推动城市发展的重心由外在的空间实体的扩张向内在的人民主体发展与实现的深层转换,突出了城市发展的主体性、目的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人民城市推进了当今中国城市发展观的主体变革:内在克服了城市发展与人民主体的分裂和对立,推进城市发展的价值轴心由以资本增殖为中心向人民主体发展回归,消解资本城市化所导致的主体生存异化;将人民主体置于城市发展的中心,根据人民主体空间需要层次及其结构的变化,营建适合人民主体需要的生活空间、权益空间与发展空间,推进和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40-46,共7页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当代社会正义理论之空间转向及规范重建研究”(项目批准号:19BZX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