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1年第33期54-58,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