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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RCEP时代外贸机遇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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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1月2日,随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 C E P)正式达到生效门槛。根据东盟秘书处发布的通知,R C E 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开始生效。
作者 王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21年第11期36-37,共2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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