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民初,东北地方政府通过铁路交涉局和其他机构,在中东铁路沿线地区逐步建立起一系列以保全地方行政权完整为目标的管制体制。与其他地区相比较,东北地方政府在中东铁路沿线行政权问题上有相当大的自主处置权。东北地方政府通过对铁路交涉局职能的调整,不断扩大其管辖范围,进而在中东铁路附属地建立起东省特别行政区。东省特别行政区经过几年的职能拓展,逐步成为一级建制完备的地方政府。在体制上,其应直属中央政府,奉系军阀则是实际的掌控者,东北易帜后仍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显然是清末民初政治区域化的一种特殊载体。
作者
马陵合
Ma Linghe(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241000,China)
出处
《晋阳学刊》
2021年第6期10-16,共7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