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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便车出事故,驾驶员应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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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好意同乘,俗话称“搭便车”“搭顺风车”,一般是指日常生活中驾驶人无偿让他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但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引起的,则好意同乘就转化为一种侵权行为,开始由法律介入调整。之前好意同乘在我国法律上尚无明确的规定。
作者 严永
出处 《湖南农业》 2021年第12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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