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法治理论体系,教高厅〔2021〕17号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学类专业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课程不仅具有必要性,也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习近平财税法治思想蕴含着党的领导、以纳税人为中心、财税法治等核心思想与内容,这要求财税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习近平财税法治思想。亦如此,财税法教育教学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引,以财税法治为主旨,反思财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揭示财税法教学之实践问题。在此基础上,深度推进财税法教学的体系化改革,改进财税法教学理念、丰富财税法教学内容、革新财税法教学方法和加强财税法师资,切实提高财税法教学质量,竭力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财税法律人才。
基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考变革背景下本科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以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为例”(项目号:213097)
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法学专业教学的探索与实践”(2021-GX-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