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司法建议的制度定位,通过对司法建议制度运行状态的实证考察,本文指出,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存在整体性、广泛性、可操作性及实效性缺失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作出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导致制度基础薄弱、制作程序封闭导致认同度不高及反馈激励外部机制缺失导致回复率低的成因判断。继而,在对司法建议制度本土语境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引入哈贝马斯商谈理论,对司法建议制度的运行程序予以商谈式改造,通过交互主体性和民主协商程序解决司法建议的正当性与有效性问题。具体优化路径上以党委高位推动、人大政治监督作为逻辑前提,从提升建议能力、重视建议质量和激励落实反馈等三个方面尝试构建一套司法建议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
出处
《自贸港法坛》
2021年第4期21-30,共10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