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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纠正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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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从法律规定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规定了三类受理选举违法的机构,但是为避免负责具体调查处理的主体过多,有可能造成职责不明的情况,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作者 闵竺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乡镇论坛》 2021年第31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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