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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也要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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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10月18日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该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据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
作者 史洪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21年第11期75-7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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