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羊水过少可发生在妊娠的各个时期,妊娠晚期发生率较高。临床针对妊娠时限在36~39周、羊水指数(AFI)6.0~8.0 cm的孕妇病例,理论上应终止妊娠[1];但在临床工作中发现,这部分孕妇存在引产失败率高,剖宫产率高,而且产后显示部分产妇的羊水量是正常的。因此,本研究选择在我院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的妊娠时限在36~39周的可疑羊水过少的产妇50例作为对象,通过评价分娩方式及新生儿平均体重探讨饮水疗法的临床应用效果,现报告如下。
出处
《中国冶金工业医学杂志》
2021年第6期734-735,共2页
Chinese Medical Journal of Metallurg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