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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RCEP Promotes the Reform of Global Governanc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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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10国开始生效。这对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及促进中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李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金融家》 2021年第11期70-71,共2页 China Financial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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