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10国开始生效。这对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及促进中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中国金融家》
2021年第11期70-71,共2页
China Financialy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