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具有精神性、物质性、激励性和示范性特征。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实施存在制度不完善、奖励重精神轻物质、宣传不到位、奖励形式单一、缺少激励作用等问题。为此,提出地方政府要隆重举办乡村教师荣誉证书颁发仪式、荣誉奖励应兼顾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荣誉制度的评审标准、补助和奖励待遇、发放程序以及后续宣传工作等内容,从而充分发挥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的作用,激励乡村教师群体的教育使命感,使其扎根乡村教育事业。
出处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第11期96-99,共4页
Journal of 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XJA880009)
宁夏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NXYLXK2021B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