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故意购买的消费者,如果提起民事赔偿等诉讼,法院将会依法支持其主张的权利。这给了近年来新出现的一批所谓的食品药品"职业打假人"索赔以可乘之机。为遏制恶意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牟利"打假"的不良行为,作者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认为执法人员应正确认定和判断其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及时告知并奖励举报人,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放心安全。这对于执法人员遇到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1年第11期26-27,共2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