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直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1年第11期52-54,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