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界定网络领域市场竞争中的商业道德,对推进网络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商业道德的主观性以及网络领域市场竞争的特殊性,网络领域市场竞争中的商业道德存在界定难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主动界定网络领域市场竞争中的商业道德,健全统一、明确、可预期的竞争规则体系,协调各种利益,弥补市场失灵,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可谓正当其时。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1年第11期18-22,共5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
基金
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期间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