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三次大的文物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分别是1961年颁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颁布的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以及2002年大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此外2020年《文物保护法》新的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文物保护法》还经历了若干次的小修正。回顾我国文物法规的演变历程,革命文物始终是这几次文物法规演变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2020年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把革命文物作为国家保护的一种特殊文物类型单独列出,更加凸显了保护革命文物在我国文物事业发展中曲折起伏,经久不息的生命力。
出处
《中国文化遗产》
2021年第6期27-35,共9页
China Cultural Heritage
基金
20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理论与方法研究”(项目编号:519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