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将不活跃的专利定义为"休眠专利",使用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中国专利数据的匹配数据,以休眠专利数量占比来衡量企业的创新质量;使用省级层面政府效率来衡量政府是否有为,并利用工具变量方法来处理内生性问题,可有效识别有为政府是否在企业创新过程中发挥了监管职能。主要结论有:一是有为政府通过创新监管,减少了企业低质量专利的产生;二是有为政府的创新监管通过市场竞争,减少了企业的低质量创新。
出处
《改革与战略》
2021年第10期58-66,共9页
Reformation & 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