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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使用童工,谁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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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21年6月16日,厦门市集美区人社局接举报,对厦门市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使用两名童工展开立案调查。经查,"拉工头"胡某于2021年5月25日持该人力资源公司证件,以该公司名义招用未满16周岁的双胞胎李某、李某柳2人并派遣到厦门市某广告公司任普工。2名童工的日常管理和工资发放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广告公司负责每天的考勤和实际工作内容安排,至案发已累计工作23天。
作者 王佳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1年第18期8-9,共2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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