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以来,南通市贯彻落实中央编委、江苏省委编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计划安排,针对基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基础相对薄弱、机构编制工作中还存在“就事论事”“一事一议”的现状,在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宣传培训、执行、监督等方面统筹安排,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法治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逐步显现。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21年第12期17-18,共2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