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是建立在破坏性理论基础上的,即外来因素整体改变传统产业行为,通过技术实践颠覆包括生产过程、市场营销、供应链、需求政策、法律规范、社会及政府行为的权力顺序及供需平衡。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是由社会内部现有权力秩序驱动的,民主制度使得公民有权自由地衡量以政府和银行指定的公权力准则对个人私权利的限制。公民渴望通过区块链技术对等地在网络上共享和分布数据,构建一个完全自由的新权力秩序规则以获取更多尊严。基于加密货币新概念和功能的权力秩序准则应至少能够通过惩罚措施以保障个人的合法安全。税收是国家政治意图的体现会影响投资建设数字经济的环境。本文拟从跨境税收制度角度提出商业社会加密货币、区块链技术监管框架。
出处
《经济界》
2021年第6期41-45,共5页
Economic Affairs